一、我们的受理范围主要分为以下六类:
(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问题,如产品受污染、产品过期、感官异常、标签不全等;
(二)因饮(使)用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造成的健康损害;
(三)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无证经营行为;
(四)无证行医或医疗卫生机构存在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六)其他各类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 如您发现上述任何一种问题或情况时,您可以选择通过电话、信件或来人等方式向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所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
三、在投诉举报时,请说出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举报还要有具体的违法事实,以便能及时立案查处。
四、请留下您的确切的电子邮箱、电话、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以便及时与您联系。我们会对您投诉举报的情况予以保密,以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五、如您遇到有关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短斤缺两、环境污染等问题时,可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或举报。
感谢您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支持!
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桂林市卫生监督所:0773-2832951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四会路7号 邮编:5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