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详细内容

桂林市卫生监督所召开市区2016年游泳场馆卫生暨防艾培训会议

发布日期:2016-5-27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卢剑锋 文/蒋雨霏 摄     关注度:5440

    2016520日,桂林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桂林市区2016年游泳场馆卫生暨防艾培训会议。40家游泳场馆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由桂林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刘雪莲科长主持。

本次培训会议学习重点是《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及游泳池投药消毒方法及自检方法。刘雪莲科长详细讲解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含氯消毒剂对泳池的消毒方法和游泳池水游离余氯的自检方法

刘雪莲在会上强调各个游泳场馆经营单位在开放期间每月应由当地卫生检验部门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游泳池每年开放前和连续开放期间应对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要求把卫生信息公示栏悬挂于显眼处,向社会公示其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检验报告单、自检记录及监督电话,让广大消费者直观了解游泳场所的信誉度等级、卫生状况,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她还讲解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临床表现、预防方法、救济途径等知识,指出目前广西的艾滋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只有全社会动员起来,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才能有效遏制艾滋病的传播和蔓延。

刘雪莲布置了2016年游泳池抽检计划,要求各参会单位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立即整改落实。届时,桂林市卫生监督所将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及游泳池水卫生抽检,未按要求整改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培训结束后,各游泳场馆单位负责人签署了《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保证经营的游泳场所卫生符合卫生要求,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泳池卫生安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后还发放了艾滋病防治宣传贴画、禁烟标示、游泳警示标语共计14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