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群众举报,称桂林老医综合门诊部、桂林叠彩妇科医院在桂林市电视台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桂林市卫生监督所经调查核实后,于2016年3月18日,约谈了这两家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
会上,监督五科负责人分别指出了桂林老医综合门诊部、桂林叠彩妇科医院在发布医疗广告上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两家医疗机构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先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二是广告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制作发布,不能夸大事实、宣传疗效和治愈率;三是医疗广告不能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范围。
针对两家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存在的违法事实,卫生监督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