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通知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桂林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五科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这一批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在学习会上,副科长石安娟对本次宣布失效的3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说明,并结合监督五科日常执法过程中适用这些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形逐一对照和讲解,对发布了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学习。
监督五科科长彭里提醒,卫生监督员要加深印象,掌握好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在案件办理中不要再继续引据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更不要将其写进执法文书中,务必确保卫生监督执法的严谨性和合法性;对于新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学习并掌握,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情况使用;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卫生监督过程中及时向监督管理对象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参加了本次学习的卫生监督员表示,这次培训学习及时且内容具体,对开展下一步工作指导作用很大,要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及时更新知识,在卫生监督过程中认真履职,用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 护卫健康”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