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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监督指导 落实防疫措施

发布日期:2024-7-3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周玲/文 潘翃久、唐雯雯/摄     关注度:749

近期,桂林市区出现持续性强降雨,造成大面积洪涝灾害,为有效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派出四个监督小组对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临桂区及灵川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灾后卫生防疫指导工作。

依据《国家疾控局发布洪涝灾区环境卫生处置与预防性消毒指引(2023版)》、《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洪涝灾害后卫生防疫技术指南(2024版)>的通知》及《自治区疾控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洪涝灾害后应急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场检查指导内容包括:一是指导受灾医疗机构做好预防性消毒和消毒效果监测;二是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掌握肠道传染病、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等疾病相关症状和诊疗规范;三是加强实验室对灾后常见相关传染病的检测能力;四是加强相关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五是医疗机构开展洪涝灾害后健康宣教等。

6月24日至28日,共监督指导医疗机构28家,下达指导性监督意见书28份,通过此次卫生防疫指导工作,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为全市洪涝灾害后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充分整合卫生监督队伍开展灾后应急卫生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