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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推动落实防控责任

发布日期:2024-3-19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朱受恒/文 朱受恒、石安娟、张轩、周玲/摄     关注度:1433

为进一步规范桂林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推动医疗机构依法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要求。按照《自治区疾控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市疾控中心于2024年1月22日至3月8日对市辖区内二级、三级医院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管理、传染病监测与信息报告管理、传染病流调与疫情控制、传染病救治防控、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等责任清单7个方面33项的内容;并在每个县(市、区)抽取2家医疗机构开展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专项调查。

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检查组克服冰雪天气和春节假期影响奔波17个县(市、区),抢时间抓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共检查了二级、三级医院69家,完成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专项调查32家医院。

本次检查,是疾控卫监工作融合,首次联合开展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专项检查。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组织了参检人员进行综合业务培训,由专家就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重点传染病管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预防接种等知识及检查标准和要求进行祥细讲解。检查中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的检查人员发挥了各自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了此次检查的专业性,同时又充分显现了联合检查的工作效能。

下一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疾控局、 自治区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巡查工作机制》工作要求,建立巡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情况进行巡查,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以规范化、制度化的巡查工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要求,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