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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食品安全法》,卫监在行动--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2023年度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28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张耀虹/文 胡小芳、张耀虹/摄     关注度:7661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桂林市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及需求情况,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2023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于9月至11月开展2023年度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今年评价工作主要是对《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等8个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油茶、六堡茶(传统工艺)、柳州螺蛳粉等3个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工作,以问题为导向,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线上交流等形式开展。本次调查共采集94家企业本底数,共收集103份调查问卷。调查显示反馈的建议为:一是对《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标准建议增加针对特殊人群膳食的致病菌限量;二是对《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标准建议散装即食食品的评价标准与检验标准尽量配套同步;三是对《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标准与目前我国注册管理制度的衔接上建议生产经营规范注册标准与国家标准修订同步等。调查人员已将具有建设性、合理性建议的调查问卷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评价反馈平台。

与此同时,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还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7日,执法人员对全市17个县区(市)的33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同时还向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负责人、检验员宣传和督导《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GB 31651-2021)标准的落实情况。

下一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根据《广西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集思广益,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修订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