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口腔诊所(门诊部)医疗污水的管理,促进环保治理,预防传染病经医疗污水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兴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于2023年9月5日召开全县口腔诊所(门诊部)医疗污水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要求各口腔诊所(门诊部)安装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并经检测合格后才能排入城市地下管网,这一举措的实施将会进一步促进秀美兴安的环境建设。(李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