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8.21)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桂市卫消罚〔2023〕1号 | 桂林海臻餐具有限公司 | 对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 | 警告 | 2023年8月17日 |
桂市卫医罚〔2023〕27号 | 吴智南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 1.警告;2.罚款壹万元(¥10000) | 2023年8月17日 |
桂市卫医罚〔2023〕28号 | 桂林市临桂区济生堂诊所 |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开具处方 | 罚款壹万元整(¥10000) | 2023年8月17日 |
桂市卫医罚〔2023〕29号 | 杨文 | 未履行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义务 | 1.警告;2.罚款壹万陆仟元(¥16000) | 2023年8月17日 |
桂市卫医罚〔2023〕30号 | 桂林紫熙医疗美容门诊有限责任公司(桂林紫熙医疗美容门诊部) |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1.警告;2.罚款壹万元(¥10000) | 2023年8月17日 |
桂市卫医罚〔2023〕31号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桂林市职业病防治院) | 1.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2.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1.警告;2.罚款伍万元(¥50000) | 2023年8月18日 |
桂市卫医罚〔2023〕32号 | 陈力华 | 发现医师违反法律、规章规定未亲自诊查病人下达口头医嘱,未按规定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该医院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 警告 | 2023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