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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民营医院医疗质量专项检查--提升法律意识 筑牢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3-4-27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张轩     关注度:1363

自2023年2月广西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桂林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所依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广西民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查办案件促进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到位。

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所对所辖区域内61家民营医院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检查发现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资质: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个别医院超出核准诊疗科目、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医用耗材索证不齐全,未按规定制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未按规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如:未按规定开具处方、未按规定及时归档病历材料、病历资料未及时签名等情况)。

医院感染控制:未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工作,未执行《WS 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标准,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中,医疗废物暂存间安全措施未达到要求。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截止目前为止,共立案查处15起,拟罚款金额达16.7万元,拟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其中6家民营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家民营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1家民营医院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中,2家民营医院未执行《WS 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标准,1家医疗废物暂存间安全措施未达要求,1家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3名医师未按规定开具处方,1名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进行执业。

此次专项检查为民营医院敲响了警钟,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整改,并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对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民营医院的法律意识,减少因医疗质量问题产生医疗纠纷的可能,筑牢医疗质量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