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3.4.24)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桂市卫传罚〔2023〕4号 | 桂林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实验室未进行生物安全备案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 | 2023年4月19日 |
桂市卫传罚〔2023〕5号 | 桂林风飘零中医医院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未及时将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进行有效封口、收集、运送;新建的实验室未进行生物安全备案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 | 2023年4月19日 |
桂市卫医罚〔2023〕10号 | 桂林风飘零中医医院 |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1.警告;2.罚款壹万元(¥10000) | 2023年4月19日 |
桂市卫医罚〔2023〕11号 | 桂林惠宁医院 |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1.警告;2.罚款壹万元(¥10000) | 2023年4月19日 |
桂市卫医罚〔2023〕12号 | 桂林附大医院 | 实验室未进行生物安全备案;医疗废物暂存间未做到防鼠、防蚊蝇、防蟑螂 | 1.警告;2.罚款贰仟元(¥2000) | 2023年4月19日 |
桂市卫医罚〔2023〕13号 | 桂林附大医院 | 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1.警告;2.罚款壹万元(¥10000) | 2023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