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人) | 处罚案由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桂市卫职罚〔2023〕1号 | 兴安县人民医院 | (一)兴安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未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二)兴安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的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 | 1.警告;2.罚款贰拾万元 | 2023年2月6日 |
桂市卫医罚〔2023〕7号 | 彭秀伦 | 彭秀伦未办理同一执业地点多机构备案至荔浦市荔城镇卫生院,在该卫生院开展执业活动。 | 1.警告;2.罚款壹万元 | 202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