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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日期:2022-12-20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张耀虹/文 潘翃久/摄     关注度:1742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2022年度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市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及需求情况,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于11月至12月中旬开展了2022年度桂林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今年评价工作主要是对《鲜湿米粉》、《干制米粉》、《即食桄榔粉》、《生水牛乳》、《酸水牛乳》等9个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为标准修订提供参考依据。

    为做好本次评价工作,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线上交流等形式来开展企业本底调查工作,了解地标执行情况。受疫情影响,调研人员与部分检验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开展线上交流,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宣传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及检验人员积极使用食品安全标准评价反馈平台。

    本次调查共收集99家企业本底数,其中鲜湿米粉生产企业44家,干湿米粉生产企业55家。评价问卷调查共收集26份,鲜湿米粉专项跟踪评价抽取灵川县绿色米豆制品厂、桂林市裕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公司进行调查;干制米粉专项跟踪评价抽取桂林百里香食品有限公司、桂林村村香粉业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进行调查;同时根据方案要求依法对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问卷调查工作。调查显示反馈的建议主要为:希望能够调整各项原料的比例,增加产品的口感、迎合更广大人民群众的口味、并延长产品的保质期,让桂林的产品走向全国;同时提高大众对食品标准化的认识等。

    下一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根据《广西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卫生监督机构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所提建议客观、真实、准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修订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