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个体医师、乡村医生的法律法规意识,规范其医疗卫生执业行为,2022年9月29-30日,灵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刘鸿泉、副所长秦峰在县卫生健康局举办的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及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班上,就规范医疗卫生执业行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全县共350余名个体医师、乡村医生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上,所长刘鸿泉强调规范医疗卫生执业行为是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和必要保障,在卫生行政部门提高监督执法力度的同时,加强对个体医师、乡村医生的法律法规培训也尤为重要。同时希望参训人员要以此培训为契机,充分提高自身依法执业意识,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随后,副所长秦峰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卫生监督实际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具体分析,要求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做到举一反三。
此次培训旨在增强全县个体医师、乡村医生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切实为该县医疗卫生安全保驾护航。(李杭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