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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发布日期:2022-9-5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永福县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1654

    近日,永福县卫监所对辖区内的3家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池水循环消毒及水质检测情况等。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游泳场所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公示;有禁烟标识和禁泳标志;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和应急处置预案;有池水循环消毒设备;有更衣室与淋浴室;有消毒剂保氯精,并存放在游泳池劳边,配备救生员;有废弃物收集存放设施,并能正常使用;能提供浸脚池及游泳池的余氯及PH自检记录。有2家游泳场所出具了游泳池水质检验、检测报告,水质检测结果合格;1家游泳场所经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督促已及时将游泳池水送样检测。有1家游泳场所未能出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守一池清水,护一方健康”。下一步,永福县卫监还将对游泳场所开展“回头看”,督促业主加强游泳场馆卫生管理,切实保障广大群众游泳卫生安全。(唐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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