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近期,永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组织开展了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
永福县有民营医疗机构49家,其中一级医院2家,个体诊所47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各民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资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规范购进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检查民营医疗机构170家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检查表170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如病历书写和病程记录不规范、中医诊所未配备中药技术人员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部分个体诊所未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等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到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3家个体诊所进行了立案查处,对1家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个体诊所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监督检查的同时,永福县卫监所还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执业,从而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唐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