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桂林市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办〔2021〕12号)及《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的函》,平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于2022年1月24-26日,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平乐镇辖区27家生活美容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及警示教育。
为规范平乐县生活美容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此次检查对生活美容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外,还对生活美容机构负责人讲解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生活美容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经营,绝不开展隆鼻、隆胸、注射美容针、超声刀等医疗美容诊疗项目,不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广告宣传,保证经营场所卫生符合要求,保证美容安全,同时接受卫生监督门的监督与管理,对社会和公众负责。27家生活美容单位负责人都签订了拒绝非法医疗美容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张贴在公共场所信息公示栏处,向社会长期公示。
此次检查,平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共出动16人次,8车次,为确保广大顾客的卫生安全,规范平乐县生活美容服务市场秩序,平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将对生活美容单位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督检查。(翟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