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高新医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未能落实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有关要求,贻误危重病人救治时机,造成孕妇流产,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暴露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对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就医困难估计不足。
为深刻吸取西安高新医院孕妇流产事件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抓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正常医疗秩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满足群众正常就医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妇幼健康领域疫情防控和重点人群就诊保障等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22〕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等各项要求,近日,灵川县卫健局、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项督查工作。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巡查,重点查看医疗机构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情况;制定疑似或确诊新冠病毒感染孕产妇诊疗相关制度或预案,明确疑似或确诊孕产妇诊疗场所、流程及隔离防控要求情况;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缓冲区、急诊手术缓冲区和病房缓冲区情况;院感防控管理情况等内容。特别强调,医疗机构的首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服务,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正常医疗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决不能以任何借口将患者一拒了之。
下一步,灵川县卫健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督促并指导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工作,切切实实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贯彻落实到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保障群众正常就医需求。(秦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