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检查组由副所长刘卫东带队一行6人到兴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
兴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所长欧阳绍辉就兴安县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向检查组作了汇报。会后检查组从五个方面进行稽查:一是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三是2021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四是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落实情况;五是投诉举报受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稽查。
检查组在稽查中发现以下问题:1、抽查了三份行政处罚案卷,一份案卷对处罚金额较大的执法决定未进行法制审核,一份案卷现场笔录缺“以下空白”。2、未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做出记分管理。3、监督覆盖率较低。4、部分监督员未进行卫生监督员网络学习工作。5、自治区双随机工作尚未完成。
通过本次稽查,进一步规范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了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有效提升了监督执法和办案能力。
(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