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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稽查 规范行政执法

发布日期:2021-11-3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吕斌荣/文 胡小芳/摄     关注度:3247

卫生监督法制稽查工作是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内部和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监督执法人员的履职情况和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是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内部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法制稽查,对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核把关,可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降低执法人员的执法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非常重视法制稽查工作,今年下发了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本级稽查和层级稽查。刘卫东副所长带领法制稽查科人员对监督所内部各科室开展了专项稽查;今年九、十月,分别由副所长刘卫东同志、纪委书记蒋雨霏同志带队,由稽查科和信息科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十七县(市、区)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和信息工作进行专项稽查。

检查组听取了各县区卫生监督所的工作汇报,通过查阅案卷和相关资料、座谈的方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稽查:

(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及案卷质量。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三)落实2021年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情况。

(四)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情况。

(五)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六)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情况。

(七)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报告工作。

(九)卫生监督员学习培训情况。

案卷质量是本次稽查的重点,检查组从执法主体资格、违法主体认定、违法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行政执法程序、裁量权的行使、执法文书的制作等角度进行仔细、严格地稽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稽查意见书指导督促整改。

本次稽查发现县(区)卫生监督工作有创新和突破: (一)全州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在监督协管工作方面有创新,更好地发挥了监督协管的职能。(二)龙胜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医疗机构信息化公示工作有突破。(三)永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较好地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工作。

各县(市、区)监督所对法制稽查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已有四个县区监督所成立法制稽查科,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法制稽查人员。其他县(区)由于人员紧缺,未能成立稽查科,但均由所长或业务副所长直接从事法制稽查工作,对本所执法办案工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通过这次专项稽查,达到内部监督纠错、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效果,对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桂林市将充分发挥法制稽查的抓手作用,将法制稽查贯穿于卫生监督执法全过程,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到位、案件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筑牢卫生健康防线,护卫人民群众健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