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7日—9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冯羽一行七人到恭城瑶族自治县,对该县的二级医疗机构以及专科医院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从依法执业、疫情防控、传染病防治、计生服务等几个方面对恭城瑶族自治县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恭城心宁精神病医院四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B超室、药房、妇产科、手术室、供应室、医疗废物暂存间等科室及相关场所,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情况等。检查组对四家医疗机构做得相对较好的方面予以了肯定,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只重点筛查了发热病人,对于新冠肺炎其他相关症状病人存在漏筛的可能;县人民医院部分药流病历未完整记录用药情况、过渡病房未按最短直线距离设置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等;中医医院一次性耗材索取证件大部分过期、麻醉药品处方审核管理不严等;妇幼保健院病历书写不规范、采购一次性耗材未索证;恭城心宁精神病医院实验室未备案、消毒登记混乱、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配比不够等等。检查组均一一指出,并逐一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整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均表示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落实专人负责、逐项抓好落实,更表示:相比刻板的说教式检查,这样切合实际的指导式检查更具有指导意义,让被检查单位由“需要做”到明白“怎样做”,由原来的“怕被检查”到现在的“乐意被检查”,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个人的执业行为,让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钟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