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5月20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来,全州县卫生健康监督所积极作为,以常态化监督检查为重心,对全州医疗机构进行多轮监督检查。
“严防严控”,常态化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
为强化疫情防控,全州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各乡镇监督分所上下联动、全员出击,组织全县卫生监督机构对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再次进行“回头看”检查,查漏补缺。
截止8月30日,全州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共检查单位数2219家次,发现违规接诊发热病人3人,下达监督意见书658份,警告单位数10家次,罚款单位数9家次,责令停业整顿单位数2家次,共罚款10500元,拟罚款6500元,出动监督执法人员3199人次,出动监督车辆855车次。
“顶风作案”,全州县2家医疗机构关停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中,大部分医院、卫生室、诊所基本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加强信息登记和“二码联查”。但个别医疗机构人员仍思想麻痹,心存侥幸,未落实防控措施,甚至违规接诊发热患者,存在较大隐患。
8月16日执法人员发现全州某诊所,因未设置预检分诊点,未完成本诊所传染病防控工作,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10天。
8月23日,执法人员前往全州县某卫生室检查时,发现该卫生室门诊日志上登记着7月7日至7月19日共接诊了三名发热病人,分别为38.5℃、39℃和40℃的患者。该卫生室存在未引导发热患者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的行为,证据面前,该卫生室负责人对以上行为供认不讳。
该卫生室违规接诊发热、咳嗽病人的行为,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责令停业整顿20天,要求卫生室负责人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
接下来全州县卫生健康监督所将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吊销个人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作者:秦碧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