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采光、照明广西“双随机”抽检工作
发布日期:2021-8-30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临桂区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3316
近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270号)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 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桂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于近期开展了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双随机”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内容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第5.1.1、6.3.4条规定,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项目符合情况进行抽检。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照明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项目符合情况进行抽检。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随机抽取了5家托幼机构、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测。为顺利完成此次广西“双随机”抽检任务,该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此次的检测任务,由公共场所科卫生监督员分二组带领检测工作人员逐一进行抽检。
此次的检测报告显示,5家托幼机构均不合格,主要是活动室照度不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的要求,5家校外培训机构中有2家合格,3家不合格,主要是采光系数不符合《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的要求。该所对抽检不合格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3家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唐志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