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参考标准的通知》(桂卫法规发〔2021〕1号)、《桂林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依申请政务服务全区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审改办发〔2021〕8号)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卫健系统政务服务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我委制定了《桂林市卫生健康系统“全区通办”操作流程》,特此公告。
附件:《桂林市卫健系统“全区通办”操作流程》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