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详细内容

以督导压实责任 推进行政审批“八统一”

发布日期:2021-7-5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李丝清/ 文 李丝清 唐秋菊/摄     关注度:4028

行政审批“八统一”指全区范围内相同行政审批事项的事项编码、事项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完全一致,避免企业和群众在不同地点、不同层级行政机关办事出现标准不一样的情形。根据《桂林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八统一”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审改办发〔2021〕13号)文件精神,为压实县级责任,2021年7月2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组织人员对灵川县和叠彩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八统一”梳理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此次督导的重点是对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进行对比和规范,核查被督导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应统一的8项要素(事项编码、事项名称、适用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业务经办流程、办理时限、表单内容)是否按照《桂林市卫生健康部门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八统一”指导材料》统一制作。督导组查看了“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中被督导单位认领国家推送的依申请项目情况,核对了平台中事项表单内容。

检查发现窗口存在部分依申请事项相关要素录入不规范问题,例如:办理地点不含数字、办理时间要素不包含“上午”“下午”、联系电话开头不含“0773”、设定依据内容为空、材料名称存在“其他材料”或“相关材料”等兜底性用词、样表为空等。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组提出了纠正方案并指导工作人员操作平台系统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的录入以及线下告知单的制作。

  行政审批“八统一”的实现是加强政府公信力,深化改革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部署。此次督导围绕推进行政审批“八统一”开展,压实了县级责任,提高了县级政务服务能力,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