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管理游泳场所,切实做好全县游泳场所的行政许可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021年6月18日上午市所刘卫东副所长、李丝清科长等一行6人对灵川县八里街彰泰˙峰誉、灵川县漓江假日酒店及灵川县彰泰˙北城1号三家单位游泳场所进行现场场地审查指导。
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市所刘卫东副所长对以上三家单位游泳场所的设施与布局、游泳池水净化消毒、公共用品用具采购、索证、储藏保管、游泳场所消毒、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规范设置、卫生管理档案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并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通过此次市所领导及专家组对该县辖区游泳场所的现场业务指导,对提升灵川县游泳场所行政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游泳场所的监管力度,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吴珍秀)
图为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刘卫东副所长(右二)一行6人对灵川县八里街彰泰˙峰誉游泳场所进行现场场地审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