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排除公共场所卫生安全隐患,灵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于6月1日针对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大型商场、酒店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通过实地查看经营场所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实际运行情况、查阅集中空调卫生管理档案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及工程部负责人宣传《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相关卫生管理知识及法律法规。针对部分经营单位未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未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未完善清洗消毒记录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增强了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促使经营单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更规范,确保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及要求。(徐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