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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业务培训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1-5-19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李丝清     关注度:3608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广西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桂数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未划转桂林市行政审批局的非行政许可事项(6+1: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采取委托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前台收件、出件,后台制证,实体材料通过人工流转模式统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的咨询、收件等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5月18日下午,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市政务服务中心从事前台收件、出件的无差别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此次培训还有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培训围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实施的2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实施清单内容等进行;另外,以高频事项“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为例详细讲述了非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查要点、注意事项以及收件常见问题;还有,市卫生健康委所有项目都已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了“全程网办”,培训会上对“网上办”的操作流程也进行了阐述;最后,为大家解答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实现集中办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以及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具有重大意义。本次培训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为窗口工作人员在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切实解决服务对象疑难,做到有问必答、所答必准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