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节假日期间文化旅游安全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全力提升平乐县文化旅游形象,2021年4月26-27日由平乐县纪委监委、文广体旅局、卫健局(卫监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消防大队、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桂林平乐海事处、桂林航道管理局平乐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平乐县游船排筏企业、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进行检查。
此次联合检查平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派出2名卫生监督员参加联合检查,按照部门职责重点检查了住宿场所的卫生管理、从业人员有效健康合格证、公共用品用具 “一客一换”制度落实情况、排风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情况等。联合检查组共检查了游船排筏企业5家、星级乡村旅游区1家、星级农家乐4家、住宿场所3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联合检查组督促相关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抓好日常隐患自查整改,防患于未然,为广大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旅游环境。(邓芳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