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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开展2021年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暨法律法规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1-4-20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龙胜县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3109


    为规范龙胜县村卫生室的执业行为,增强乡村医生依法执业意识,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1年4月19日龙胜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对全县村卫生室负责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106名村卫生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由龙胜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潘浩媛副所长主持,龙胜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杨昌崇所长致辞。杨所长对学员提出了3点要求:第一,认真学习,确保《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顺利进行;第二,学以致用,确保依法执业;第三,敢于担当,创建医疗服务新局面。许可科吴红婕科长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的流程、提交的材料等作了详细说明;潘浩媛副所长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静脉输液管理等内容;特别强调了开展抗菌药物输注的,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未经核准的,不得开展抗菌药物输注业务;乡村医生的用药必须在《广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目录》内。
    通过此次培训能促进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的医疗行为,依法执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更好地为村民服务。(谭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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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浩媛副所长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