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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发布日期:2021-3-18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李丝清/文 石安娟/摄     关注度:4054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2020〕7号)要求,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后,原审批单位要继续负责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作为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机构,对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首先,分类编制监管措施,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对新准入机构(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等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其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程序、承诺时限及准入技术规范等逐项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医疗卫生机构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是监管的重点,将着重对新准入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措施、诊疗科目、从业人员资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放射诊疗管理、医疗广告、传染病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另外,建立随机抽查机制,通过随机抽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外,对特殊机构或特殊领域内容进行着重监督;还有,建立多科室协同监管机制,针对大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监督、职业卫生监督、传染病监督、中医监督、综合监督等各业务科室协同行动,确保监管深入细致,无死角、无漏洞。

下一步我所将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交流沟通,积极探索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新措施,积极配合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为我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