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春节期间医疗机构医疗秩序,维护公共场所安全环境,秀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从2月1日开始,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为期一周的春节期间专项监督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
本次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对辖区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的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医疗机构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和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十严格”,村卫生室落实疫情防控就诊“十须知”的情况。对公共场所专项监督工作的重点是人流密集、人员流动频繁的商场超市、影剧院落实疫情防控“十严格”的情况。
通过专项检查发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都能够按照要求,在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公共区域消毒、宣传培训等方面基本能够执行到位。但仍存在个别医疗机构在开展预检分诊工作时,人员登记信息不全面、未开展流行病学史调查等问题。辖区的商场超市、影剧院能够执行扫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出入工作制度,室内按时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公共区域、公共用具和公共设施消毒工作消毒到位。但商场超市在落实人流管控、减少人员接触,影剧院上座率不超过75%等规定方面存在不足。监督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限时整改的工作要求。
至2月8日,秀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共检查辖区医疗机构79家、商场5家、超市4家、影剧院4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对2家医疗机构进行立案调查。(雷鸿誉 谢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