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冬季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和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桂林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方案》(市卫监字【2021】1号)并结合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恭城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各乡镇卫生计生监督站从2021年1月8日起全员上岗,投入到冬春季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中。
各乡镇卫生计生监督站负责辖区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接诊规范指导,重点强调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不得接诊发热病人,暂停开展静脉用药业务,同时指导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下载健康出入码,发放《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范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显眼位置张贴“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在疫情期间不接诊发热病人”宣传牌。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的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设置,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做好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监督检查以及督促辖区公共场所落实扫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要求公共场所业主发现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要及时报告,定期对经营场所环境及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消毒处理。
截止至目前为止,该县共出动卫生监督员和协管人员114人次,车辆57车次,巡查个体诊所、村卫生室320人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5家次,公共场所103家次,共发“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在疫情期间不接诊发热病人”宣传牌320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4份,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立即整改,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防控意识,进一步排查堵塞防控漏洞,消除薄弱环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