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和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桂林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后,永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快速响应,积极行动,所长张发英第一时间对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安排和部署,并组织开展了对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工作。
1月9日,该所出动卫生监督员9人次,对永福镇辖区范围内的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进行了检查指导,检查《门诊日志》、消毒记录、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医护人员个人防护、防控物资储备和落实预检分诊情况,执法人员还书面打印了近期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健康码申请注册操作手册》、《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调查表》并下发给每家诊所,强调从即日起,所有诊所和卫生室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及健康码异常病人,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和进入人员登记制度,做好测温、查验健康码、以及简单的流行病学调查,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对还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现场指导其立即整改。
为充分发挥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基层网底作用,该所制定了《关于加强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巡查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到各乡镇卫生计生监督站,要求各监督站及时将区市疫情防控文件及时发到辖区内的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并按通知要求开展监督巡查工作,做好巡查记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不按文件要求落实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各监督站已经按要求开展了巡查工作。
1月10日,永福县卫健局组织局医政医管股、疾控股,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并抽调县级院感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直3家公立医院、2家民营医院、医养结合桂北福寿颐养园、苏桥镇中心卫生院以及3家个体诊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检查,查看了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哨点)设置运行、院感控制、防控物资储备等,指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下一步,永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将对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卫生室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按规定开展诊疗活动的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唐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