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诊所和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象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工作。
一是对辖区各住宿场所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措施,各酒店是否如实登记旅客住宿情况,对近段时间是否有来自河北省等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近期内是否接触过河北省高、中风险地区来桂林的人员等情况进行排查。检查酒店餐饮卫生保洁情况,检查是否按要求对入住客人进行测量体温,扫行程码,并做好记录。特别是定点隔离酒店(锦怡大酒店),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周灿陪同桂林市隔离场所闭环管理检查组对该场所的防控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截止目前为止共发放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意见书7份。
二是对辖区26家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重点对瓦窑片区、铁西片区个体诊所进行督查。重点检查疫情的个人防控情况,医疗器械消毒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进行预检分诊、进入人员登记、体温监测、防疫宣传等疫情防控防护工作,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及健康码异常病人。大部分诊所设有“不接诊发热病人”和“请佩带口罩”告示;大部分诊所医护人员规范着装和做了个人防护。对还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部分诊所,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其立即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唐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