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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开展2020年个体诊所、企业卫生室、学校卫生室法律法规培训

发布日期:2020-6-9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龙胜县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3605

    为规范我县诊所及医务室的执业行为,增强医师依法执业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2020年6月5日龙胜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举办了2020年龙胜县诊所、企业医务室、学校卫生室法律法规培训班,会议由龙胜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阮红运同志主持,该县诊所、企业医务室、学校卫生室负责人共计29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培训会上该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杨昌崇同志作重要讲话并对新冠疫情期间捐款捐物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表扬。监督一科科长阮红运同志讲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强调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及静脉输液的管理要求,并且布置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的工作。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该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提高了广大卫生技术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素质,对该县医疗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落实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的工作,降低静脉输液安全隐患,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确保人们群众的医疗安全有着重要意义。(石永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