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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卫生监督为医疗机构诊疗有序开诊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20-2-26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灵川县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3578

    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根据《广西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案》(桂新冠防指〔2020〕50号)文件总体要求,灵川县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系列措施实行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结合该县实际决定,自2020年2月23日起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经该局现场核查合格后并签订《承诺书》方可开诊。

    为使全县各医疗机在疫情非常时期能有序、规范复工,作为人民健康卫士的守护者,灵川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勇挑重担为其保驾护航,对每一家提前预约的门诊、个体诊所进行现场审核监督检查,严格把关。检查内容包括:诊所门口明显位置必须张贴“本诊所不接诊发热病人”温馨提示,一律不得开展静脉用药等易造成病人聚集的治疗项目;诊所每天进行两次消毒,并详细记录备案,所有病人就诊(包括陪护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门口检测体温,并做好记录,诊所工作人员每天也要有体温检测记录,发现发热病人立即告知患者到医院就诊,涉及疫区的发热病人须立即联系并协助120接诊,同时报告卫健局医政股;开诊应具备本诊所业务所需一周以上使用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液、白大褂、帽子(口腔类别还须配备护目镜、医用面罩)等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通过此次现场审查,为广大患者在疫情期间提供了更为规范、便捷的医疗服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秦春红)

    此图为卫生执法人员对复工的个体诊所进行现场审核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