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桂市卫医罚【2019】22号)的决定,经研究,我委决定注销桂林桂大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DY00559045030317D1102)。
特此公告。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