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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0-2-18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灌阳县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3898
    为保障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取得最后的胜利,进一步规范我县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在接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查处不合格“次氯酸钠”等消毒产品的紧急通知》桂卫明电〔2020〕7号通知的要求后,我所积极响应,于2020年2月18日组织卫生监督员5名,对辖区内消毒产品市场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是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消毒相关的常用消毒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有效许可证件;“卫消证字”或“卫消字”等产品,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存档备查;消毒产品标签标识、产品说明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
    经检查,药店的酒精、84消毒液均在有效期内,均索取了消毒产品企业卫生许可证资料存档,部分药店已无酒精、84消毒液销售,个别有销售酒精的母婴用品店未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批件,责令其向企业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批件。我县的药店均未发现有进购销售次氯酸钠的情况。只有一家医疗器械店内进购有次氯酸钠片剂,能够出示产品卫生许可证及安全评价报告。
    经过本次对消毒产品的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消毒产品的市场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后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建立对消毒产品的长效管理机制。 (作者:唐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