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详细内容

战疫情:灌阳卫生监督在行动

发布日期:2020-2-11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灌阳县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3650

近日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指示,各级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等上级部门就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作出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灌阳县卫生健康局的统一安排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提前停止春节休假,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检查: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救车、感染性疾病科、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人员培训等情况。主要检查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等接诊发热病例的报告情况;重点呼吸道传染病应急机制、处置流程、转运机制建立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情况;防护用品管理等情况;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接诊病人流行病学史的询问,落实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公共场所重点检查:工作人员防护情况;配置消毒保洁设施设备,按要求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并好登记;供顾客使用的公用具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应建立公共场所预防传染病传播应急工作预案,加强本单位职工的疾病监控,建立每日健康检查制度;一旦发现员工有干咳、发热、乏力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上岗服务,并立刻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对患病员工接触的公共用品和场所采取消毒措施。

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都能按照统一要求,规范采取疫情防控措施,但也有个别医疗机构未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点,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大部分公共场所未营业,部分营业的住宿场所,基本能按要求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当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同时也现场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知识宣传。(陆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