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百姓喝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2020年2月3日-5日,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灵川县自来水厂、谭下自来水厂、三街镇自来水厂、海洋乡罗古山自来水厂、大圩镇自来水厂、潮田乡水厂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水产负责人汇报、现场查看、翻阅资料等形式开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是否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水净化处理设备、消毒设施是否满足国家要求且运转正常;是否按要求对水质进行消毒且定期检测消毒效果并做好记录;涉水产品是否持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秦春红)
卫生监督员对乡镇水厂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