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8月6日至9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冯羽一行8人到永福县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永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派出4名监督员协助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永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三家医院在艾滋病防治、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放射防护、妇幼健康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检查各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到各医院的药库、药房和妇产科住院部现场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使用记录;检查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情况;现场检查B超室设置“禁止两非”标识及B超机备案情况;现场抽查药流、引产病历,是否有终止妊娠药品详细使用记录及患者身份信息;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艾滋病疫情上报情况;现场检查医院的血透室,查看诊疗活动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范围;抽查了医生为患者开展手术的病案病例,查看是否有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情况;现场检查放射科CT室和DR室放射防护情况,以及检验科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情况。
检查组制作了《现场笔录》9份,对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并要求限期整改。
本次检查,对于着力解决现阶段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督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力地震慑了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唐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