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办案,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是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主责主业。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7月16日,全州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了2019年上半年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析暨常用文书、证据收集及规则培训会。
此次案例评析,随机从全州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五大监督科室中各抽取案件1例共计5例,由全州县卫健局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唐崇源股长、县卫监所领导班子、稽查科人员为评析成员,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1136号)中的《卫生行政执法案例评查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则》的评查标准,由全州县卫生计生监督所稽查科时燕科长在会上从主体、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案卷卫生质量、行政处罚裁量、卫生装订顺序七个方面进行评析,对案卷中存在的瑕疵和问题逐一进行了反思与讨论。
此次培训特邀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稽查科谢涛科长就《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询问笔录》常用文书的规范制作、证据收集及规则在会上进行授课,并在会上对参会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刘志同志在在会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重要论述,结合我们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上了一节重要的党课,要求全体卫生监督员要“把责任放在心上、把纪律挺在前面”。
通过本次会议,起到了以案促管、以案释法的良好作用,使卫生执法人员进一步懂得了常用文书对规范制作、证据收集及规则,加深了卫生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及运用,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切实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稽查科科长谢涛,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刘志和医政医管中医股、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股长唐崇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全体职工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