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详细内容

象山区:召开口腔诊所排污整改工作布置会

发布日期:2019-7-10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象山区卫生计生监督所     关注度:4328

前阶段,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象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达了《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加强对象山辖区内负有监管职责的口腔医疗机构医疗污水排放的规范性管理,形成长效机制”的检察建议。象山区卫健局对此非常重视,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于2019年7月9日上午在象山区政府办公楼5楼3号会议室召开了辖区口腔诊所排污整改工作布置会,区卫健局局长兼区卫监所所长钟洁珍、区卫监所副所长秦菲苑、彭里,区卫监所卫生监督员及区卫监分所负责人,辖区30家口腔诊所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首先由彭里副所长宣读了口腔医疗机构必须安装排污设置的相关法律依据,以及未按规定安装排污设施的应受到何种处罚的法律条款。并指出,由于历史原因,口腔诊所污水排放问题普遍存在,目前暂不作处罚,给各诊所一定时间整改,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排污整改。逾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钟洁珍局长接着强调:各口腔诊所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工作。最后,象山区卫监所针对污水排放问题对27家口腔诊所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会后,我们将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督促辖区口腔诊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污水排放整改工作。(秦菲苑、唐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