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平乐县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执业行为,2019年6月13日平乐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了2019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共240余名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由刘文菱所长主讲。
在会上,刘所长详细解读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西乡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中规范执业的有关条款;重点解读了《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8号),明确了全科医疗科的诊疗范围;根据平乐县医疗机构执业现状,刘所长解读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具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民族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并已开展相应的中医药或民族医药服务工作的才能提供“三伏贴”诊疗服务。在会上,刘所长同时指出了医疗机构在日常执业过程中常出现的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等问题,并要求各医疗机构立即改正。
各参会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了依法依规执业的意识,为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打下了基础,为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