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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春节前开展预防接种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2-2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永福县卫生监督所     关注度:4466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近期江苏省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为多名儿童接种过期口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责任事件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永福县预防接种工作,永福县卫计局于2019129—21日组织开展了预防接种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由该县卫计局副局长李生慧带队,检查人员由县卫计局疾控股、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人员组成,对县疾控中心、县直三家医院以及各乡()卫生院等13家预防接种点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接收或购进疫苗是否索取证明文件(包括药品检验机构每批次检验合格证或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进口疫苗的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记录保存期限符合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要求),接收或购进疫苗时是否索取储存、运输全过程温度记录,接种场所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接种前是否告知、询问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有关情况、是否签订知情同意书,查是否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并按要求进行报告,查是否执行疫苗预防接种“三查七对”,进接种信息登记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组每到一个接种点,均要在接种点周围寻找适龄儿童,收集5名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与接种卡上的信息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卡证相符,并对永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否开展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作了重点检查。

    检查结果该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12家预防接种指定服务单位及预防接种人员均取得有效资质,接收或购进疫苗索取了有效证明文件和储存、运输全过程温度记录,各接种点均在醒目位置公示了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并严格执行疫苗预防接种“三查七对”,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有关情况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本次检查未发现疫苗接种违规行为。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规范了该县预防接种工作,消除了预防接种领域的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张发英/唐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