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卫监督发〔2016〕16号文件的要求,依据《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十条的规定,对我市2018年度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对消毒服务单位的套装碗采样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对桂林市(6城区、11县)24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套装碗进行抽检样品。检测标准:依据《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2016)、检测内容:感官、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11月28日,桂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被检的 24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套装碗样品均合格。依据《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第十条的规定,特此向社会进行公示。
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