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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游泳池水质监督监测保障市民游泳卫生安全

发布日期:2018-7-20    来源: 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作者:唐珑溪     关注度:5585

 暑期来临,市内各大游泳馆人气渐增,游泳池水质卫生成为市民关心的问题。7月17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叠彩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叠彩区辖区内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监测,防止因游泳池水质超标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检查中游泳场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消毒产品索证、每日水质游离性余氯自检登记等内容为本次检查的重点。检查过程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人员对游泳场所的游泳池水余氯、浸脚池水余氯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并现场采集游泳池水样送至实验室做进一步检测,检测项目为游泳池水样中的游泳池水浑浊度、pH、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等卫生指标。

 从17日检查的3家游泳场所情况来看,各类经营性游泳池硬件设施完善,配备有循环净化设施并运转正常,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池,配备余氯、PH值、温度计等现场检测设备,使用的消毒产品能出示卫生许可批件,按照规定在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悬挂有卫生许可证及禁游标志,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游泳爱好者一定要选择到正规的、卫生信誉度等级较高的游泳场所。注意查看游泳场馆是否具有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及自检结果公示是否齐全。看场所内水质是否清澈,水中有无漂浮物,池底是否有沉淀物。此外,要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禁止进入泳池,游泳前要淋浴全身,并经强制浸脚消毒池后才能进入泳池,以免减少对泳池的污染。

    对于其他城区开放的游泳场馆,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同步跟踪监督检测,确保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全覆盖。今年,卫生监督机构将会发布游泳场所红黑榜,对泳池水质检测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在本地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引导广大市民正确选择游泳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