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2012〕4号),我委制定了《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请遵照执行,并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