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五月,人们在进出公共场所时不由被一道亮丽的黄色所吸引,这是我市为推进公共场所科学化监督管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而启用的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栏。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对本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检测报告、卫生信誉度等级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栏的设置,一是公共场所经营者履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主动公开经营资质,接受消费者监督;其二是有利于引导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选择卫生安全的公共场所进行消费;三是统一规范的模板,改变了以往大小不一,公示内容杂乱的现象,有利于我市公共场所的规范化管理,有助于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此次公示栏制作上,在保留了公共场所公示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广西艾滋病防控的特点和公共场所控烟需要,增加了艾滋病防治、禁烟宣传标语等内容。
首批市本级辖区职责范围内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400余家经营单位将统一在接待大厅醒目位置悬挂卫生监督公示栏。公示栏的制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安排专项经费制作,免费发放,此项工作将于7月份完成。市象山、秀峰、七星、叠彩四城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栏的张贴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